補助10萬!關于申報2021年山西省級技能大師工作室建設項目的通知
來源:山西省人力和資源保障廳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技能人才工作重要指示精神,進一步以培養(yǎng)高技能人才為先導,加快形成一支結構合理,技能精湛,能夠滿足我省全方位高質量發(fā)展需要的技能人才隊伍,提高高技能人才有關資金使用效益,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于印發(f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yè)發(fā)展“十四五”規(guī)劃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21〕47號)和《山西省財政廳 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fā)〈就業(yè)補助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晉財社〔2019〕1號)等文件要求,現將2021年山西省級技能大師工作室建設項目有關申報事項通知如下:
一、項目條件
省級技能大師工作室重點圍繞行業(yè)、企業(yè)對在崗職工開展技能提升培養(yǎng)和研修、進行項目攻關、解決生產難題等急需來布局,主要依托省內大中型企業(yè)、職業(yè)院校,在技能人才密集、職業(yè)(工種)集中的部門或實訓基地建設。技能大師應具備的條件:技能大師應當是某一行業(yè)(領域)弘揚工匠精神、技能拔尖、技藝精湛并具有較強創(chuàng)新創(chuàng)造能力和社會影響力的高技能人才,在帶徒傳技方面經驗豐富,身體健康,能夠承擔工作室日常工作。獲得中華技能大獎、全國技術能手、享受國務院和省政府津貼高級技師、三晉技術能手以及掌握傳統技能、民間絕技的高技能人才,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在絕技絕活方面,技能精湛、技藝高超,在省內或國內處于領先水平的;
2、創(chuàng)新創(chuàng)優(yōu)方面,在行業(yè)內獲得有影響發(fā)明、創(chuàng)造和重大技術革新成果的;
3、在技術攻關方面,在科研、生產中攻克技術難關,并有獨特的技術見解;在新材料、新設備、新工藝的使用、維護、維修上有突破的;
4、在體現工藝傳承方面,堅持繼承和發(fā)展傳統工藝、取得實效,在省內具有較高聲譽的。
依托企業(yè)建立工作室,企業(yè)應當具備的條件:有符合條件的技能大師;技能人才比較密集;高度重視技能人才隊伍建設工作,建立了較為完善的技能人才培養(yǎng)、評價、選拔、使用和激勵政策制度;企業(yè)職工教育經費用于高技能人才培養(yǎng)、交流等方面的費用不低于50%,能夠為技能大師工作室提供相應的資金支持以及包括場所、設備在內的必要活動條件。
依托職業(yè)院校等職業(yè)培訓機構建立技能大師工作室,職業(yè)培訓機構或職業(yè)技能實訓基地應當具備的條件:有符合條件的技能大師;高度重視技能人才隊伍建設,制定了一系列加快高技能人才隊伍建設的政策措施;能夠為技能大師工作室提供相應的資金支持以及包括場所、設備在內的必要的活動條件。
二、項目申報及評審
2021年省級技能大師工作室建設項目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會同省財政廳組織申報評審。具體要求如下:
(一)項目安排
2021年省財政支持建設省級技能大師工作室項目15個。省級技能大師工作室項目安排計劃:一是擇優(yōu)新選定建設技能大師工作室項目不少于10個;二是在已經授牌,但未享受過省級財政資金支持的省級技能大師工作室中,擇優(yōu)選定項目不超過5個,支持其繼續(xù)強化和提升大師工作室功能。
(二)申報材料
1、建設項目申報報告。申報報告內容應包括申報技能大師工作室職業(yè)(工種)、技能大師工作室成立的必要性和現有優(yōu)勢、技能大師簡介、技能大師工作室計劃目標等。還應包括技能大師工作室所依托的企業(yè)部門或職業(yè)培訓機構實訓基地有關情況說明,包括加快高技能人才隊伍建設的政策措施,企業(yè)職工教育經費用于高技能人才培養(yǎng)、交流等方面的費用不低于50%的證明材料,能夠為技能大師工作室提供資金支持以及場所、設備等工作條件的情況說明。已授牌但未享受過財政資金支持技能大師工作室申報時,報告中要體現工作室取得的成效。申報報告須經上級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同意;2、《省級技能大師工作室建設項目申報表》(詳見附件);3、技能大師候選人的身份證、中華技能大獎或全國技術能手和三晉技術能手獲獎證書及技師以上職業(yè)資格證書復印件。
請項目申報單位務必于9月23日前將申報材料一式三份連同電子版一并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三)項目評審
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成立專家組,對申報項目進行評審。評審結果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網站予以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
三、經費安排
省財政對每年評選確定的每個技能大師工作室給予一次性10萬元的建設補助。省級技能大師工作室項目單位所在地財政、項目單位的行政主管部門、行業(yè)企業(yè)也要根據財力和經費狀況,統籌對實施項目的資金支持,項目所在單位也要對項目給予必要資金支持。
聯 系 人:楊曉海 陳 棟
聯系電話:0351-7676045
附件:
省級技能大師工作室建設項目申報表